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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中考中招考生重要信息的审核、录入与公示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 admin    发布时间:2022-05-16    浏览: 988次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中考报名点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中考中招文件精神,做好考生重要信息的审核、录入与公示工作,确保我市中招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对考生重要信息的审核工作

各单位要明确审核内容,认真组织实施,着重做好下列考生重要信息的审核工作:(1)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切块分配指标生的考生资格;(2)作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测算基数考生资格;(3)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4)政策照顾加分考生资格;(5)历届生届别;(6)无初中学籍的考生身份;(7)因听力残障英语听力免试考生资格;(8)考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及信息技术考试成绩是否合格。

审核工作中,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有专人负责。工作人员在审核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依据《芜湖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相关资格等重要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不得弄虚作假。

市区市直属学校、区属学校考生的政策照顾加分资格及相关材料分别由市、区招生部门负责审核,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资格和相关材料审核工作流程按市教育局《关于芜湖市中考少数民族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资格认定工作流程的通知》(教招考【2013】7号)文件规定执行;符合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投档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根据《芜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教基[2013]75号)文件规定,由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岗位性质及立功等级证明等材料,报芜湖军分区政治机关汇总核定后于规定时间转报市、县(市、区)教育局,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提请市、县(市、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符合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投档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由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信息采集,逐级上报省消防救援总队汇总、审核后报送省应急管理厅,由省应急管理厅报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有关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信息印发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将符合条件的当年入学的优待对象名单逐级进行下发。

各单位要根据今年的中考中招照顾加分政策做好政策照顾加分材料的初审工作,并于5月30日上午将考生政策照顾加分材料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区属学校考生材料经区招办审核后由区招办统一上报);6月1日,市教育考试中心下发审核后的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名单至各单位。

听力残障学生中考免试英语听力的申请及材料审核办法,另行文通知。

二、认真做好对考生重要信息的录入工作

 上述考生重要信息的录入结果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中招录取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因此,在录入工作中,各单位要指派专人录入、专人审核,要将责任落实到人,按规定格式规范录入考生重要信息。各单位录入含有考生相关资格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考生重要信息(电子版)的具体格式要求见附件一至附四。

三、阳光透明,扎实做好对考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工作

作为实施阳光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坚持实行以“七公示”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公示制度。各单位要按工作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考生重要信息等内容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及学校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各校公示的具体内容为:(1)具有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切块分配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名单;(2)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测算基数;(3)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等的学生名单;(4)享受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名单(附加分内容、分值);(5)历届初中毕业生届别;(6)无初中学籍的考生名单;(7)因听力残障英语听力免试考生名单;(8)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及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以上内容统一公示时间为6月2日—6月8日。在公示工作中,各单位要建立并实行举报和申诉制度。考生、家长和学校教职工等如对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及公平、公正性存在疑议,可向学校及市、县(市、区)教育纪检部门提出举报或申诉。各校要公示市、县(市、区)及学校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3—3932100;市教育考试中心举报电话:0553—3884570)。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后果自负,同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四个保障”。为做好考生重要信息的审核、录入与公示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组织上、制度上、人员上、设备上的“四个保障”。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对中考中招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政策及业务培训,让他们全面、深入、准确地领会市教育局中考中招文件及其它有关文件精神,正确掌握相关招生政策,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同时要积极开展对考生及家长的政策宣传与培训工作,让考生及家长周知相关政策,从而确保考生重要信息的审核、录入、公示工作的顺利进行。

2、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工作日程有序开展工作。在考生重要信息的审核、录入与公示工作中,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建立健全并实行一级对一级、层层签字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工作职责,杜绝任何因制度不健全、职责不明确、措施不到位而引起的工作失误,做到零差错、零失误。各单位要根据工作日程安排,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市区考生重要信息审核、录入与公示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五),按规定时间统一上报相关材料。市区各单位上报考生重要信息(电子版)至市教育考试中心的时间为6月10日(区属学校考生重要信息由区招办汇总后统一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电子邮箱:617814@qq.com 。

 

 

各县(市、区)相关工作日程由各县(市、区)招生部门参照市区工作日程安排自行制定。

                                       

附件一:2022年芜湖市中考中招政策照顾加分代码表

附件二:2022年芜湖市中考中招政策照顾加分统计表(样表)

附件三:2022年市区中招政策照顾加分代码、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及具有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切块分配指标生资格考生、作为省示范高中切块指标测算基数考生、历届生、无初中学籍的考生、英语听力免试考生标记信息录入说明

附件四:录入信息示例

附件五:2022年中考中招考生重要信息审核、录入与公示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六:2022年芜湖市中考中招考生重要信息录入审核表

2022年中考中招考生重要信息录入审核与公示附件.zip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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